法律

未获得征收补偿怎样维权

  一、未获得征收补偿怎样维权

  拆迁补偿款未拿到依法维权的方式是可以通过拒绝征收或者是和拆迁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的方式来维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房屋征收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进行征收,如果征收补偿不到位的,被征收人查以拒绝征收。

  小编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农村土地征用费由什么组成

  农村土地征用费由以下组成: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农村土地征用的流程是什么

  小编提醒您,农村土地征收程序的步骤如下:

  1、需要征地的,上报至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在获得上述部门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公告;

  3、听取被征收农民的意见、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实施征地方案,进行补偿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