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包含了几个关键环节

  一、民事案件开庭流程包含了几个关键环节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民事案件审理遵循的原则

  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

  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6、检察监督原则,是指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支持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后律师再介入案件可以吗

  小编提醒您,开庭后,如果需要律师是可以再请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