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厂房拆迁赔多少钱?
一、根据规定厂房拆迁赔多少钱?
1、厂房拆迁可能会赔偿几百万元,具体的赔偿金数额为以下补偿项目相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拆迁厂房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吗?
1、拆迁厂房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除了停产停业损失,还包括拆迁厂房的价值、搬迁费用等。
2、企业拆迁中的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计算方法
一般可以结合以下几种情况计算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
(1)根据纳税情况来计算停产停业的损失。
有些地方依据纳税情况,依据纳税能够推算出每年的基本利润。但是这种情况对中小型制造企业是不利的。
(2)按照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注册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来计算停产停业的损失。
营业信息中标注的营业面积往往是针对个体工商户或者简单的商业性用房可以用营业信息推算出基本的经营面积。但是这样的计算方式往往对经营企业来讲是很不利的,因为营业信息标注的面积和实际经营使用面积是有巨大差距的。所以说测算出来的营业面积往往和经营企业所要得到的权益肯定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3)按照实际的经营面积进行计算停产停业的损失。
三、厂房因为被拆迁而需要搬迁,员工怎么安置?
1、厂房搬迁员工的安置方式包括支付安置费、或者是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员工愿意随着厂房搬迁的,应该给予一定的安置费。如果不愿意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
企业应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或职工不愿随企业搬迁到新工作场所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厂房搬迁社会保险的处理:
在企业各项保险未实现市级统筹前,凡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企业,在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帐户可以继续保留,并可在新注册地再开立一个社会保险帐户。以企业搬迁之日为基准日,搬迁前企业在册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其社会保险关系可继续留在原参保地,并继续享受原参保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搬迁后企业新招用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在企业原参保地参保或在搬迁后所在地参保,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在全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实现市级统筹后,企业搬迁后社会保险关系要实行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