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刑法诈骗数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诈骗数额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二、诈骗罪的规定是什么?

  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着诈骗行为,而且诈骗的数额已经达到了较大的程度,这个时候将会按照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这在《刑法》第266条当中也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而且诈骗的数额做事达到了巨大的程度,将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