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两份代书遗嘱如何确定效力

  一、民法典中两份代书遗嘱如何确定效力

  被继承人立有数份代书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被继承人立有数份代书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