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排除防碍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一、排除防碍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排除妨碍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要求侵害人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在排除妨害的案件判决后,如果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该案就证明已经终结,依法是不可以再审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妨害人又继续实施原妨害行为,可以再行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判处对方排除妨害行为。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分情况来进行对待。如果但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被执行人在裁判文书生效之后没有履行,而由法院进行强制性执行法律文书。强制性执行时裁判文书执行的一个后路,因为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执行义务人自觉履行的,但是实践中被执行人并不都自觉履行,在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的情况下会出现法院的强制执行。

  三、妨害执行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妨害执行行为的主体。妨害行为人是一般主体,可以是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是案外人;可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组织;可以是直接义务人(被执行人),也可以是不负裁判义务的间接义务人(协助单位)。

  2、妨害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即妨害行为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之后,案件执行终结之前的期间之内。

  3、必须有妨害执行的行为。行为人如果只有妄图而未采取行动,如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扬言要外出躲债,转让财产,而实际上并未进行这些活动,不能认为是妨害执行的行为。

  4、妨害行为必须是妨害人的故意行为。即妨害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是行为人在明知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下而为之。

  5、妨害行为的方式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