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怎么认定

  一、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应怎么认定

  租赁合同解除后转租合同的效力的认定: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就因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怎么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如果是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或者安全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该房子是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