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寻衅滋事导致轻微伤可以调解吗

  寻衅滋事导致轻微伤不可以调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具有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等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寻衅滋事致使二人以上轻微伤的,能够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情形,依法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够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