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证据才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以下方面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3、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证据;

  4、一方家暴后,受害方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5、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提交感情破裂的证据有:

  1、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书等;

  2、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

  3、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的证据;

  4、一方出轨的证据,如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邮件、照片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