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婚姻中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一方虽是在婚后买房,但是自己是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是由个人偿还,那么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婚后一方买房,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没有特殊约定的,房产证上不管是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使用自己婚前财产购买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