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要归还礼物吗
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如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是基于自愿赠送给对方的,一般是不需返还的;但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则需要返还。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订婚后男方爽约的,即男女双方仍未办理结婚登记,此时能够要求退还彩礼。彩礼通常是男方在结婚前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财物。男方支付彩礼,但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此时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