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一般会被认定犯了敲诈勒索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在同一地点不同时间敲诈勒索三人以上被害人财物的,属于多次敲诈勒索;在不同时间、地点敲诈勒索同一被害人财物的,属多次敲诈勒索。

  二、敲诈勒索算暴力犯罪吗?

  1、敲诈勒索算暴力犯罪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而且使用的手段也是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因此属于轻微的暴力犯罪

  2、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是涉案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若具有以下情形可将标准定为一千元以上:

  (1)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

  (2)一年内曾受过敲诈勒索的行政处罚;

  (3)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4)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5)利用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6)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敲诈勒索未遂如何认定?

  1、被害人交付财物后及时报警抓获行为人,行为人系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在交付财物前报警或者交付财物后及时报警,民警当场抓获敲诈勒索行为人以及扣押冻结相关财物,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2、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非法是指没有法律关系基础而占有,一般表现为请求权基础的合法性。敲诈勒索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暴力胁迫等行为,违背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而占有,一般表现为请求权行使的合法性。没有合法的请求权,即没有法律关系基础,则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使具有合法的请求权,具有法律关系基础,但是请求权在行使过程中实施暴力胁迫行为,违背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超出请求权的合理范围,也不一定就能阻却非法占有目的。

  (2)对敲诈勒索罪的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属于事实推定,根据具体个案中展现出来的主客观方面的事实,并结合经验法则和逻辑,从基础事实中推断行为人的主观占有目的,行为人则往往有以下几点反证和辩护事由证明其请求权基础的合法性和请求权行使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