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了字的离婚协议能改吗

  签订离婚协议后,一般可以修改,但是具有一定的限制。

  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一方意图变更离婚协议书,另一方不同意的,意图变更的一方可以拒绝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但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除此之外,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对此进行分割。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重新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