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一、欠钱收到传票出庭后果是什么

  欠钱收到传票出庭的后果是:

  1、债权人胜诉之后,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

  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

  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

  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

  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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