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订的租房合同违约问题有哪些,违约行为有哪些?

  一、签订的租房合同违约问题有哪些

  签订的租房合同违约问题主要有出租人的违约和承租人的违约的问题。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的违约问题有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除了要补交租金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金。

  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一般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等。

  二、违约行为有哪些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违约行为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这是根据违约行为的主体进行的分类。

  所谓单方违约,是指违约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

  在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应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的行为都构成违约。

  2、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

  这是根据违约行为所致后果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分类,这种分类标准突出了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间的相互关系。

  3、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这是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进行的分类。

  所谓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包括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所谓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因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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