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追尾后可以要求对方给误工费吗

  追尾的机动车一方如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不能要求误工费。如对于追尾事故无责,并因追尾受到人身伤害,能够要求赔偿误工费。如果未造成人员受伤,但是机动车为营运车辆,能够要求赔偿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能够请求侵权人赔偿。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追尾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