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上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海上保险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二年,同时还可能出现合同中止或中断的情况。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律其他规定。

  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六条

  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百六十七条

  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请求人申请扣船的,时效自申请扣船之日起中断。

  自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法典》中民事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