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不能当做彩礼

  不能当做彩礼的情况:

  1、男方或其父母为让女方高兴,对女方在财产上的赠与。

  2、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的赠与不能成为结婚的彩礼。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在结婚时不能抵消为彩礼。

  4、借婚姻之由男方向女方索取的财物、骗取的财物不能成为结婚的彩礼。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在下列情况下不能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的;

  3、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