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后有和好的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后有和好的夫妻。诉讼离婚法院判离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判决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就终止了。但是夫妻感情是可以恢复的,恢复后续仍然可以去办理复婚登记。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之后是否要分居要看双方。只要双方自愿,并且不侵犯别人的权利,那么不分居也是可以的,因为这属于自然人的自由权。但这种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并不会保护这种同居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