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异孩子改名的新政策怎样规定

  《民法典》规定离异孩子改名,应当与生父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是本人都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给孩子改名字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协议一致后,携带户口本等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核准变更,并发给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