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都有哪些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需要符合的条件:第一,与本案毫无牵连,没有利害关系。第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担任其履行的职责。第三,有固定的住所和收入。第四,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为他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担当保证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法律依据: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