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失踪多长时间就可以立案

  一般行为人失踪满二十四小时的,可以立案。但是,如果失踪人员的人身存在安全危险,或者失踪人员属于未满八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者属于患有精神病、智障者等的,不需要受时间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诈骗案立案后的抓捕时间并无法律作出明确规定,可视案情需要决定。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都会依法传唤核实,然后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才会拘留。立案后查明基本事实并有确定的怀疑对象后,应当立即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够侦破的,只能等待查明侦破后再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