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原件、地籍图原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遗产继承需要的手续: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2、申请免税;

  3、登记过户。

  二、股权继承:

  1、首先需要查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问题是否作出约定,如果没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2、提交一些公证的证明材料;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够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