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未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判决书会有处罚吗?

  不会,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不会提起公诉的。而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最低降到12周岁。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案的前提条件,就是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已经被确认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从而没有刑事责任的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都是错误的。

  刑事责任的基础是客观上发生了犯罪行为,假如没有犯罪,刑事责任也就不复存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刑事责任,兹事体大,在缺少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提出刑事责任的问题,是一种严重的主观主义错误,导致出入人罪,客观上必然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正,对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刑事案件,才会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我国的检察院的时候,检察院是不会提起公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