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临时土地使用申请书该怎么写?

  一、临时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写?

  要写明以下内容:

  1、临时用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临时用地合同;

  4、临时用地范围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临时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应附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提交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临时使用公路两侧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交通或公路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土地的,应提交水利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申请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临时用地申请及临时用地合同等资料进行审查,临时用地申请要件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与申请人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或转报;对使用耕地的,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后,转报有权机关核准;

  2、临时用地申请及合同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并按确定的土地收益额缴交土地收益;

  3、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缴清土地补偿费和土地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发批准文书;

  4、批准临时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文书核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临时用地合同到实地划定用地范围,提供用地。

  三、临时土地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

  5、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