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吗

  一、农村土地征收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吗?

  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村土地征收决定是强制性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征收农村土地需要支付哪些补偿金?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虽然农村土地征收不需要全体村民同意,可是在决定征收农村土地的同时也应该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方案,全体村民对于政府部门制定的补偿方案有监督权,多部分村民都认为征地补偿方案不合理的也可以要求政府部门修改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