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类型

  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类型

  1、政府责任型:这类环境污染纠纷产生的根源是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存在失职或过失等不当行为,导致污染危害由间接转化为直接,或导致污染滋生和蔓延。

  2、企业责任型:企业是环境污染的直接责任人,因为其排污行为直接导致了污染纠纷的产生。

  3、混合型责任:这类责任既包含企业的责任,也可能涉及政府的责任。由于相关法律缺失或者政府滥用权利审批通过不合格的企业,以及企业的生产等行为造成的环境责任,都属于混合型责任。

  二、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小编提醒您,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即有损害行为和损害后果,污染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环境污染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是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

  三、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污染者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单行法的规定;相关环境保护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法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