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子的程序
一、继承父母房子的程序
继承父母的房子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定程序。
1、继承人需要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这是继承权的基础证明。
2、需要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以证明父母已经过世。这两个证明是继承权公证的基础材料。
3、继承人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一步骤是对继承权的法定认证,是房屋继承过户的重要前置条件。
4、完成公证后,继承人需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以确定房屋的权属和面积。
5、继承人需要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
6、在提交完所有材料并经过审查后,房地产交易中心会为继承人办理税收核定,并领取完税凭证。
7、在完成税收核定后,继承人可以换领新的产证,完成房屋的继承过户手续。
二、办理继承权公证
办理继承权公证是房屋继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1、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交所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如果存在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对不动产分配有协议,也需要一并提交。
3、证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确定继承人的合法性。
4、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提交:
(1)死亡证明材料;
(2)遗嘱;
(3)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
(4)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5)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以申请不动产登记。
三、房屋继承登记过户
房屋继承登记过户是整个继承过程的最后一步。
1、在这一步骤中,继承人需要将已办理完毕的继承权公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
2、在审查通过后,房地产交易中心会为继承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将新的产权证书颁发给他们。
3、《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4、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因此,在进行房屋继承登记过户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