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怎么处理

  一、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怎么处理

  债务人可以申请提存,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小编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二、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能起诉吗

  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可以起诉。

  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标的物,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因此,如果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法院拍卖、变卖标的物,并要求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起诉时,债务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事实,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是无理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债权人无故拒绝受领标的物提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标的物提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合同(协议)、担保书、赠与书、司法文书、行政决定等据以履行义务的依据。

  3、存在提存原因的证明材料。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提存标的物种类、质量、数量、价值的明细表。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