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

  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立案标准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基于行为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程度和后果的严重性。

  1、具体来说,当行为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到工作、生产、营业以及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时,就可以考虑立案。

  2、如果行为涉及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共场所秩序,或者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并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情节严重,也应视为立案的标准。

  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立案的具体情形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立案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

  2、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

  3、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

  4、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

  三、法律依据及解释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对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