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管理人应负担哪些职责

  一、遗产管理人应负担哪些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继承开始后可作为遗产管理的人有哪些

  小编提醒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以后,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或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或由继承人推选的人担任,或由遗嘱执行人担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三、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报酬有什么规定

  1、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2、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3、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4、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5、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