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管理人必须履行哪些职责

  一、遗产管理人必须履行哪些职责

  遗产管理人必须履行的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二、遗产管理人侵占遗产怎么办

  遗产保管人侵吞遗产,可以起诉要求其予以返还,也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遗产保管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三、如何合理确定遗产管理人

  如下合理确定遗产管理人:

  1、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2、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3、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4、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