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置补偿款如何发放

  一、安置补偿款如何发放

  安置补偿款的发放方式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

  1、对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这些费用应归其所有者所有。

  2、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安置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而设立的。

  3、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这些人员,补助费将支付给该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若由其他单位安置,补助费则支付给该安置单位。

  4、对于不需要统一安置的人员,补助费将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经其同意后用于支付保险费用。

  5、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该组织在收到补偿费后,需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并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

  二、征地补偿款的计算方法

  征地补偿款是国家为建设需要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的补偿费用,用于弥补其失去的土地权利。

  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征用耕地的补偿费,通常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2、对于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对于有收益的非耕地,如柴山、滩涂、水塘等,其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而对于无收益的耕地,则不予补偿。

  4、对于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补偿标准将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5、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标准,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并参照建筑造价来确定。

  6、若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具体标准根据不同人口规模的城市而定,但不得超出规定的限额。

  7、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确保补偿款最终能够分发到各位安置人员手中。

  8、如果未能如期收到,安置人员有权起诉村委会,每位安置人员都应了解并计算好自己应得的征地补偿款数额。

  三、征地补偿安置的原则

  1、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应遵循“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坚决制止和纠正任何违法违规的强制拆迁行为。

  2、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

  在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

  1、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2、在城乡接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