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谁出

  一、拆迁安置补偿费用由谁出

  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一般由政府支付。

  我国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这意味着拆迁补偿费应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具体的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拆迁纠纷解决途径

  解决拆迁纠纷的途径有多种,包括行政裁决、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等。

  1、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可以经当事人申请后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

  2、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已经订立,但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此外,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满的,也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起诉拆迁补偿纠纷方法

  如果遭遇拆迁补偿纠纷,想要采取起诉的方式解决,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另外,拆迁补偿纠纷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原告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败诉则由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