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
一、哪些情形属于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
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处理期限轻微违法;
2、通知、送达等程序轻微违法;
3、其他程序轻微违法的情形。
二、行政违法特征解析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了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行政违法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非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
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
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这是对违法行为的必要制裁和纠正。
三、行政违法监督及制约
对于行政违法的监督制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应探索建立健全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
通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并督促其纠正,从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应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通过明确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保护公共利益。
3、应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通过完善移送案件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从而有效制约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