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终局裁决的法律规定

  一、终局裁决的法律规定

  终局裁决是劳动仲裁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它指的是在特定情况下,劳动仲裁庭所作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进一步诉讼或复议。

  1、这些特定情况主要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些规定源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保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的权益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保障。

  二、不服终局裁决的申诉

  当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结果不满时,也有相应的申诉途径。

  1、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劳动者对劳动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的正当性

  劳动仲裁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其正当性主要体现在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上。

  1、劳动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时,会依法审查双方的证据和主张,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2、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也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作出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