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先抵押后出租的房产

  一、如何合法合规地处理先抵押后出租的房产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二、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房屋抵押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