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款找不到人如何起诉

  一、欠款找不到人如何起诉

  首先,如果遇到欠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制度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通过这一制度,可以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同时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1、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如果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且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进行公告送达。

  3、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二、申请宣告失踪流程

  申请宣告失踪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从未离开居住地的,不能申请宣告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2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4)有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机关的报案记录。

  如果公民下落不明已满2年,利害关系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则在人民法院做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后,再作相反的撤销;反之则不能申请宣告死亡。

  2、法院受理: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审查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并要求申请人陈述寻人经过和理由。

  3、法院公告: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会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寻找失踪人的公告。

  公告期为3个月。期满后,根据法院是否判决宣告失踪人失踪,后果分两种:

  一是经公告期届满,被申请人仍无下落的,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作出宣告失踪人的判决;

  二是经公告寻找仍下落不明的,判决驳回申请。

  三、公告送达立案条件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无法联系或者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立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需要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2、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