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一、事实收养关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

  事实收养关系是否受法律的保护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1、根据中国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事实收养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2、这些条件包括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开承认养父母养子女关系,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3、如果收养关系没有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它可能不会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因此,对于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地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二、事实收养的法律条件

  事实收养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能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1、收养当事人双方必须都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包括年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必须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收养关系必须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事实收养,才能被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因此,在进行收养行为时,收养人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事实收养问题成因分析

  事实收养问题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

  1、一些收养人缺乏对收养关系的法律认识,没有将收养登记或公证作为收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定程序,而是将收养行为当作传统习惯方式来对待。

  这种观念上的误区导致了事实收养问题的产生。

  2、管理服务不到位也是事实收养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一些对收养工作进行管理服务的机关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看到事实收养产生的社会问题及其严重性,导致了对收养工作的调查了解不足、主动服务不足、手续程序繁琐等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收养人难以完成收养登记手续,从而产生了事实收养问题。

  3、执法片面也是事实收养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处理被拐卖儿童案件、非计划生育案件时,只注重对违法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却忽视了对被事实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处理。

  这种片面的执法方式导致了事实收养行为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进一步加剧了事实收养问题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