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哪些
一、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有哪些
1、员工在应聘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2、个人简历、入职登记表所载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
3、有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违法行为,或因违法乱纪行为被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
4、经企业制定医院体检不合格或不具有企业所在行业健康要求者;
5、隐瞒病史或以欺骗方法,取得体检合格的;
6、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任何其他不适合从事企业所在行业的疾病;
7、亏空、拖欠原单位公款尚未清偿者;
8、不能提供离职证明者;
9、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不能在本企业服务者;
10、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11、曾被本单位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12、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者;
13、通缉在案者;
14、未满16周岁者。
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需要补偿吗
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而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小编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有工资吗
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辞退的,被辞退员工会有工资。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不管试用期是否通过用人单位都必须付给相应的工资报酬,同时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可以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