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宅基地改扩建手续

  一、宅基地改扩建手续

  宅基地改扩建手续是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重要环节。

  1、村民在改扩建宅基地上的房屋时,必须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1)若宅基地位于城镇规划范围内,还需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2)若位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面积变动进行审批。

  2、完成审批后,方可进行改扩建。

  3、改扩建完成后,还需相关部门到实地检查,符合要求的可凭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

  二、翻建申请流程概述

  农村宅基地翻建申请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需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在每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并进行审议和公示。

  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

  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村委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至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5、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批准文件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并进行验收发证。

  三、宅基地申请条件

  宅基地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即“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申请和管理应遵循各地相关法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