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石家庄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

  一、石家庄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件的处理,首先需要明确纠纷的性质和涉及的当事人。

  1、对于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以行政案件立案审理,主要审查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对于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

  3、对于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二、集体空闲地引发纠纷

  村民争占除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目的多为多占地皮、扩大墙院、堆放杂物等。

  对于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到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解决,不服政府处理决定的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以行政案件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法院只宜裁决建筑材料的所有权,不宜明确非法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

  三、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

  村民根据各自利益的需要,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纠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指出双方行为的违法性,同时可以建议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盖好房屋,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可以在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后,责令双方变更宅基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