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一、民法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民法中的自然人,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是民事主体。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是由自然人依法设立的。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4、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5、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监护及其法律规定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监护人的设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监护人的职责: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3)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4)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监护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总之,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从出生时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监护制度则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