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可否撤销
一、赠与合同公证可否撤销
赠与合同公证后,并非绝对不可撤销。
1、尽管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但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仍可行使撤销权。
2、这些情形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以及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赠与合同的财产权利已经转移,如房产已经变更登记到他人名下,那么赠与人就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二、赠与合同的特点
赠与合同的特征有:
1、赠与合同的主体是赠与人与受赠人;
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也是无偿合同,即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一定的对价;
3、赠与合同其内容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