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一、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行政诉讼立案条件应该符以下要求:

  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4、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

  5、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二、行政诉讼多久立案

  小编提醒您,行政诉讼立案时间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当场能判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就能当场立案。

  2、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行政立案后可以撤诉吗

  行政诉讼是能撤诉的。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如果原告申请撤诉,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而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在经法院许可后,原告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