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警扣押车辆期限

  一、交警扣押车辆期限

  1、在遇到现场事故需要鉴定等特定情况时,交警有权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然而,这一扣车行为并非无限期,而是有一定的法定期限。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交警扣押车辆的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十日。这意味着,除非有特殊情况并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否则车辆被扣押的时间不应超过这个期限。

  二、扣押期限的延长

  1、如果因某些原因需要延长扣押期限,交警部门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2、但即使得到批准,最长的扣押期限也不得超过六十日。

  这一规定确保了公民财产权不受过度侵犯,同时保证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

  三、事故车辆处理规定

  在处理事故车辆时,交警部门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定。

  1、他们必须妥善保管被扣押的车辆,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2、交警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的货物,而是应该在核实货物的重量、体积及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3、如果无法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不自行处理,交警部门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来处理这些货物。

  4、交警部门还严禁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这是为了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和不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