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怎样办理离婚

  一、一方在国外不愿回来怎样办理离婚

  当夫妻中的一方在国外且不愿意回国时,离婚程序可以通过特定的法律途径进行。

  1、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在此过程中,需要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和离婚意见书,这些文件需经过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

  完成这些步骤后,国内的法院可以开始处理离婚案件。

  二、达成调解的诉讼代理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那么案件的处理将会更加顺利。

  1、国内的一方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诉状上明确表明双方已经基本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

  2、法院在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将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如果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

  4、如果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并送达给当事人。一段时间后,生效的法律文书即可领取。

  三、无调解时的诉讼流程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调解,那么诉讼流程将继续进行。

  1、国内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国外的一方,即使不能或不愿回国,也可以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并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2、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相比,此类案件中的国外一方当事人有更大的灵活性,不必亲自回国即可参与诉讼。

  3、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