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仲裁的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二、对劳动仲裁结果部分不服怎样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