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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交通事故处罚决定书多久下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现场发现的违法行为,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按一般程序处理的,应该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24小时或者3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三、交通处罚决定书不签字会怎么样

  交警当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就可以生效。小编提醒您,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拒不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