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致人意外死亡判几年

  一、交通事故致人意外死亡判几年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判刑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量刑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两人以上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因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原则

  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为:

  1、全部赔偿原则。即按照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3、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的,法院可以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三、受伤后向交通事故赔偿提起诉讼的限期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